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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方法

 

一、办证中心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加强管理,推动行政许可快速高效实施,特制定以下管理奖惩条例,请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1. 提倡热情待客、高效服务、快速办理业务的优良作风,部门创建优秀集体,个人培养优良的素质和风格。

    2. 按窗口人员服务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参加并服从中心管理,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共同为创建中心的良好风气努力工作。

    3. 按规定着装、戴牌,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不得与客户争吵,不得拖延扣压业务,不得不作为和慢作为,因个人原因引发投诉和与客人争吵将给予处罚或通报批评。

    4. 严格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在窗口内接待客人,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录像。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学习电脑网络、英语知识,熟练掌握和应用办证中心软件操作系统,按要求录入各类数据。

    6. 注意确保安全,防火、防盗,不在大厅吸烟,爱护仪器设备,下班关闭所有仪器电源。

    7. 即时办理重大、特殊业务项目,禁止与中介单位和个体户联合办证。

    8. 根据考勤和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及工作业绩实施奖惩条例、发放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工作补贴含岗位补贴和窗口补贴,奖励含激励奖及节日奖等)。

    9. 制订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安全提示、文明用语、服务忌语、督察自律提示卡和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10. 对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业务量大,遵守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精神风貌好的部门和个人每月进行奖励(每人次50元)。

    11. 对违反管理条例行为,态度不好,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实施处罚(每人次罚5元—50元),每年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

    12. 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3. 服务态度不好,不执行管理规定,不按承诺时限办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不适合在中心工作,予以退回原单位。

    14. 中心管理电话:综合考勤管理:5805630,业务督察管理:2196992,设备、网络安全管理:5805625。

二、桂林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办证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市政(2004)114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企业办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通道启动

    (1)在市投资办证中心设立特别服务窗口、联络电话和专职联络员,专门负责受理和接待绿色通道项目办证事宜。

    (2)成立绿色通道协调小组,由办证中心负责组织,各委、办、局相关部门参加,专职负责组织协调中心二十多委、办、局联合办证工作。中心内各部门应确保通道项目无障碍通行,需要时安排节假日加班。

    (3)通道项目进入后,首先进行企业名称审核,并发放绿色报表资料袋,各部门进入准备状态,通道正式启动。

    2. 优先预审

    (4)通道项目进入后,其它项目全部让位于通道项目,各部门应即时预审企业提交的资料,重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限时解决。随时准备进行正式审批。

    3. 联合审批

    (5)协调小组充分组合和发挥二十多个委、办、局的集中优势,根据需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公。一般按工商执照之前办理证照手续的部门(含工商部门)及之后的相关部门分段组织实施。

    (6)外资企业合同章程、批准证书、代码号、工商执照等部门按需要组织共同研究、同时受理。共同商讨和解决办证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按顺序发放批文证照。

    (7)内资企业组织开户、验资、工商执照等审批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受理和按顺序办理、及时发放批文证照。

    (8)工商执照完成后同时组织办理:公章刻制、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外汇许可证、银行开户批文、银行开户等审批发证。各部门同时分别受理按程序发放批文证照。

    (9)市发改委、建规委、国土局、环保局、海关等相关部门根据企业需要限时完成前置审批和企业需办的相关工作。

    4. 即时办结

    (10)在优先预审、联合审批的基础上,企业提供资料齐全时,所有审批部门都应打破常规,即时受理当场办结发放批文证照。

    5. 办理时限

    (11)企业提供资料及时齐全有效,在中心内部部门审批,经协调小组组织联办,办理时限应达到国内同等审批领先水平和大大优于国家规定时限标准。

    (12)根据企业的需要,内资企业三个工作日完成工商执照等六项批文证照;外资企业四个工作日完成工商执照等八项主要批文证照。

三、重要企业跟踪代理服务办法(试行)

    1.世界企业500强、国内企业500强、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内资注册资金3000万、外商投资总额500万美元以上,对桂林市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和拉动作用的外来投资企业、园区企业或品牌企业为企业办证全程服务对象。

    2.初次落户桂林新办企业的服务对象,在申报办证工作中,由中心绿色通道小组组织对该企业的审批全程代理服务。启动绿色办证通道,协助企业准备资料齐全有效,采取优先预审、即时办结、联合审批等程序,为企业现场快速办证,高效优质完成证照办理现场联合服务,确保外来企业无障碍进入。

    3.已落户桂林的重要企业服务对象由中心集中建立重点企业服务档案,了解企业动态,对企业的发展、扩股、增资、变更、验资及重大事宜实施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填写各类申报资料,提供各种政策文件、资料、范本等,确保企业无障碍发展。

    4.成立重要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指定专职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特定窗口、专用电话,窗口部门合理布局,中心综合科、业务科专职分工负责,为重要企业办证服务做到机构、机制、制度落实。

    5.根据企业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制订现场全面联合服务和上门跟踪服务制度,拟制全程跟踪服务表,协助重要项目企业准备资料,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6.对确定的重要服务企业,准备全套相应的各部门审批表格、范文和相关资料,以备填写报批,审批过程中用绿色通道专用大信封传送,各有关委、办、局应给予快速审批、即时办结。

    7.及时召开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委、办、局联会,共同协调解决企业办证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完成各种证照批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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